
10月13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工会原主席、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曲海燕因受贿罪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曲海燕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五万元;查获的赃款被没收,上缴国库。审理发现,2015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瞿海燕利用承包、员工招聘、薪资翻新等方式,直接或通过其他单位、个人非法收受财物,金额达820万元以上。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曲海燕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有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该值是特定的其行为极其严重,构成受贿罪。因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存在坦白、主动返还部分违法所得,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的情况。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据2024年9月6日消息,曲海燕正在接受调查。